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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促特殊食品更安全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将“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作为重点任务。特殊食品关系婴幼儿、病人等特定人群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助力特殊食品高质量发展。 去年秋天,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以“送您一朵小蓝花 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科学普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对特医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小蓝花”是什么?《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启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指导企业规范标识,提升全社会科学认知度。 在特殊食品领域,市场监管总局还积极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修订,指导地方从严生产许可。此外,还发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含特殊食品)》,组织编写3类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相关操作指南,制修订3类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指南,进一步指导地方开展特殊食品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科学性审查,规范婴幼儿配方羊奶粉产品命名、基粉、营养功能声称等标签标识。截至2023年6月,我国共批准1400余个婴配乳粉产品配方,100余个特医食品配方。 在婴配乳粉领域,市场监管部门稳妥推进婴配乳粉新国标产品配方注册,为帮助相关食品企业积极应对新国标发布后婴配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先后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指导企业申报,目前已批准按新国标注册近700个配方,市场供应平稳。 在特医食品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关注患者的急难愁盼,落实罕见病类特医食品应急审评机制,加强与海关总署沟通协调,实现罕见病类特医食品顺利通关,保障病患口粮安全。同时,优化保健食品备案服务。 在保健食品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升级改造全国保健食品备案监管系统,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系统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备案全流程在线,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推进各省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好差评”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好差评”数据汇聚并上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对接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有效聚焦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备案监管服务效能。 强化特殊食品监督检查。我国不断健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持续指导各地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严格问题整改和验收。 严格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督促各地强化专区专柜销售、警示标语、进货查验、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与注册(备案)批准的一致性等重点问题监督检查。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强化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和实施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特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探索创新监管模式。2022年,各地初步建成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可视化信息系统,链接全国23个省119家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在此基础上,2023年我国开展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关键点远程非现场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可视化系统,探索远程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